法律详情
海外法律
名称:印尼外商投资法律(七):环境保护法律
发布日期:2024-10-22
国家:印尼
正文内容

中国企业已进入“大航海时代”,纷纷走出国门,东南亚的印尼成了许多国内企业出海的第一站。印尼国土面积大,人口2.7亿且人口中位数低于30岁,消费能力强且劳动力资源丰富,GDP增长多年稳定在5%以上,与中国关系友好。本号将陆续发布该国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涵盖外资准入、企业登记、外汇管理、劳动法、税收、知识产权、环保、土地、工程承包、争议解决、特殊经济区域等方面,该法律系列根据已有的公开发表的文章编辑而成。由于该国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订中,企业在作出决策前,请进一步咨询律师。

一、相关政策

印尼政府在1982年推出的“印度尼西亚国家五年计划”中,明确了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应遵循的核心原则。除此之外,政府各部门还针对水资源、空气质量、森林资源等环境要素,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

面对印尼水资源供应日益紧张的严峻挑战,印尼水资源管理部门果断实施了一系列制度改革。这些改革涵盖了水资源综合开发和管理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江河上游流域社会组织及经济金融制度的调整、地区性水质安全管理机制及法律执行的强化,以及国家关于水灌溉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

上世纪70至90年代,在奥地利政府的专项资金援助下,印尼政府在十个试点监测城市成功设立了大气主要污染物气象监测点。这不仅推动了城市大气污染监测信息网络的初步建立,还为监测二氧化硫、可吸附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及二氧化氮等大气污染物浓度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这些监测点还能测量气象参数,如风向、风速、气温及空气相对湿度等,为空气质量评估提供了宝贵数据。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大气污染问题,印尼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早在20世纪70年代,印尼政府就已开始实施森林保护政策及相关限制性措施。通过将部分林区指定为保护林区,并作为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印尼政府成功禁止了这些区域的商业开发,从而保持了森林的原始自然状态。

印尼是亚洲少数几个致力于本国生物多样性研究并实施相关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该国不仅制定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家战略,还设立了国家生物多样性管理委员会,以协调各部门和组织间的工作。此外,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与国家发展规划部还共同制定了印尼生物多样性管理行动计划,以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

二、投资相关的环境领域法律法规

1、2009年颁布的第32号《环境管理与保护法》在2020年经《创造就业综合法》的修订后,成为印度尼西亚环境领域的核心法规。该法不仅广泛涵盖了环境利用与保护的多个层面,如污染控制、环境损害评估及行政处罚等,更将环境权纳入人权与民事责任的范畴,明确规定了环境损害的严格责任制度,并对环境肇事者采取刑事制裁措施。

2、经过《创造就业综合法》修订的2014年第23号《地方政府法》赋予了地方政府根据《环境法》自主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的权力。这一修订不仅强化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职责,也提高了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3、印度尼西亚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特定环境领域或部门的法律。例如,1999年的第41号《林业法》在《创造就业综合法》的修订下得到完善;1990年的第5号《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法》以及2013年的第18号《防止和消除森林破坏法》等,均经过《创造就业综合法》的修订,为特定环境领域的管理与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4、印度尼西亚政府还制定了其他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如环境管理与保护、泥炭地保护与管理的专项法规,以及印尼环境和林业部(MOEF)颁布的各项实施法规。这些法规和条例共同构成了印度尼西亚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该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SISPEK系统

在印度尼西亚,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优化资源利用以及提升行业监管的透明度,政府设立了SISPEK(Sistem Informasi Pemantauan Emisi Industri Kontinyu)系统,这是一个专门用于收集、处理和分析环境数据的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印尼政府的相关政策,有十个关键行业被要求必须将关键数据共享到SISPEK系统,以确保环境管理和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这十个行业包括钢铁冶炼、纸浆和造纸、人造丝、炭黑、石油和天然气、采矿、热废物处理、水泥、热电厂、化肥以及硝酸铵。这些行业通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政府通过强制要求这些行业将数据连接到SISPEK系统,以便更好地监控和管理它们的环境影响。

根据印尼政府的规定,从事上述十个行业的企业必须与SISPEK系统的数据连接。这意味着这些企业需要确保其生产、排放以及其他相关环境数据能够实时、准确地传输到SISPEK系统中。通过这一措施,政府将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这些行业的环境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SISPEK 的整合机制如下:

a.通过 https://ditppu.menlhk.go.id 提交申请书进行注册;

b.由政府进行注册验证;

c.填写完成行政数据;

d.填写完成技术数据;

e.由政府进行实地验证;

f.连接测试;

g.证明公司已与SISPEK连接的批准函。

四、法律责任

《环境法》对于“环境损害”的定义清晰明确,即指对环境物理、化学或生物特征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变化,这种变化超出了通常可接受的环境损害标准。在此法律框架下,环境损害的责任形式主要涵盖民事、行政及刑事三个方面。

1、民事责任

《环境法》赋予了适格索赔人(包括社区、环境组织、个人及政府机构)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以追责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在B3废物管理方面,《环境法》实施严格责任原则,依据第88条,涉及使用危险和有毒材料或B3废物、B3废物的减少或管理,以及任何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业务或活动,均须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严格责任,无需证明过错。此外,即使不涉及B3废物,只要“行为、业务和/或活动”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同样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对于因污染或环境破坏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需承担赔偿或补救责任。

2、行政责任

任何未能履行经营业务行政义务(如持有必要许可证或违反相关义务)的个人或实体,将面临政府的行政制裁,包括警告信、暂停经营活动、行政罚款、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3、刑事责任

《环境法》对于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设立了严格的刑事处罚,包括监禁和罚款。法律规定了具体的环境损害情形及相应的刑期和罚款数额。例如,对于未进行适当B3废物管理的情况,将面临1至3年的监禁及10至30亿印尼盾的罚款。此外,其他相关法律如《林业法》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保护法》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刑事制裁。企业作为经营单位,若实施或代表其进行环境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涵盖企业本身、下令实施犯罪活动的人或领导该犯罪的人。

本文由李新立律师团队(包括实习生蔡筠婷)编辑整理,并经印度尼西亚AGA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Andika Edwin律师审核。

【参考文献】

“一带一路”环境政策法规标准蓝皮书(东南亚篇)连载⑧:https://mp.weixin.qq.com/s/Bn9AiJ8zOFHtCMnOqQ_5Vw

印尼工业排放环保新规,十类行业应安装:CEMShttps://mp.weixin.qq.com/s/4z6NfIV5ssz5fFAlRqmPIA

投资东南亚系列——印尼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介绍和提示:https://mp.weixin.qq.com/s/hkxG9E9Gw9jZh8YS0hJ7ZQ